关于开展第五届部门工会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次数: 311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推动我校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工会常态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制度化、特色工作品牌化,经研究,拟开展第五届部门工会“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挖掘和培育工会特色工作(活动),创建具有影响力、长效性的优质品牌项目,充分调动部门工会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部门工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有亮点、有层次、有内涵、高质量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搭建相互学习和交流的良好平台,为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程序

提交立项活动方案和申请表校工会审核→开展立项活动→提交立项活动总结→活动经费报销。

1.项目设计:部门工会要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设计工会“立项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要形成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主题、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以及其他保证措施等事项。

2.项目类型:政治理论学习、工会工作研讨、工会理论研究、师德师风建设、教工文体活动和其他争先创优活动等。

3.项目申报:部门工会将立项活动方案和《福建师范大学部门工会“立项活动”项目申请表》上报校工会(申请表请到校工会网站下载),校工会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参与立项的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按本部门在职工会会员100/人计)。

4.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后,部门工会要认真进行总结,向校工会报送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新闻稿和能反映该立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三张,并附上文字说明),纸质版交行政楼925室,电子版发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作为立项活动备案。

5.经费报销:活动经费的开支须符合上级工会和学校财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合理开支。部门工会在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后凭正式发票及时到校工会报销。

    三、时间安排

部门工会立项活动每两年一次,本轮立项活动有效时间为20195月至202012月,逾期视为放弃本轮立项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开展部门工会“立项活动”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是增强基层工会工作活力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开展部门工会“立项活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校工会工作要点,讲究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要广泛发动,力争做到全员参与,确保取得较好效果。

3.开展部门工会“立项活动”要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实施,合理使用立项经费,做到形式上不变通,内容上不打折扣。

 

    福建师范大学部门工会“立项活动”项目申请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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