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在榕直属学校(单位)和省总工会在榕直属企业工会在职职工第三期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 1241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充分发扬我校广大教职工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通过教职工互助互济,帮助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抵御大病、重病风险的能力,减轻教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目标,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在榕直属学校(单位)和省总工会在榕直属企业工会在职职工第三期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在岗工会会员(不含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和2018630日前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福建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组织方式

教职工的互助金(个人缴费部分)由部门工会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并交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办理。

三、缴纳标准及方式

1、按照《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在榕直属学校(单位)和省总工会在榕直属企业工会在职职工第三期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互助金费用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省总工会补助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每位干部职工20基层工会按每人80元标准缴纳(互助金采取职工个人缴纳、用人单位和工会经费适当补助等方式进行筹集,具体方式由基层工会自行确定)。

2、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对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给予适当资助。具体缴费方式如下:教职工个人缴纳40元,学校资助10元,校工会资助30元。

3、互助金一经缴纳不退还,互助期满不返还。

四、时间安排

1、各部门工会于2018621日(周四)前将参加互助活动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应缴款项收齐,并填好《团体申请表》(一式一份)和《花名册》(一式二份),两种表格均需加盖部门工会印章。团体申请表及花名册请到“校工会网站/文件汇编/表格下载”栏下载。

2、各部门工会统一于2018622日(周五),将收齐的款项交到校工会郭萍华老师处(交款方式两种:一是现金交款;二是转账汇款,户名:郭萍华,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师大支行,账号:6217906400016598337),将填好的相关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陈久萍老师处,电子版可直接发送至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联系电话:22867297)。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医疗互助活动要求参加活动的在职干部职工不得少于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总数的80%,个人不得在不同单位同时报名参加互助活动。各部门工会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向全体教职工讲明讲透参与医疗互助活动的作用和意义,最大限度地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互助活动,以免影响我校教职工正常参与医疗互助活动。

2、本次医疗互助活动时间紧迫,各部门工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收缴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3请各部门工会经办人员务必认真核对《花名册》中的教职工身份证号码,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录入信息有误而影响全校医疗互助活动的开展。

4、宣传发动时,请务必将本次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的内容详细告知广大教职工(详见附件)。

  

  

附件:《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在榕直属学校(单位)和省总工会在榕直属企业工会在职职工第三期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doc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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