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伦理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次数: 132

 

1221上午,我校教师伦理委员会在旗山第十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罗萤书记、黄汉升校长、纪委许歌平书记,以及教师伦理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共17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教师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歌平同志主持。

会议对《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常规工作建议》、《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工作分工建议》、《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蓝皮书框架建议》、《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访谈思路与提纲(教师)》、《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访谈思路与提纲(学生)》、《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调查问卷(教师)》和《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调查问卷(学生)》等七个相关材料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讨论过程中,委员们积极发言,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正式成立了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秘书处,并决定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林子华同志担任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秘书长,由校党委宣传部潘玉腾部长、校工会高惠兰副主席和校团委陈志勇副书记担任副秘书长。

会上,委员们还围绕如何有效推进教师伦理委员会工作展开了深入的探讨。罗书记先以委员的身份对教师伦理委员会的功能定位、教师伦理委员会与校内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有效推进教师伦理委员会工作等重要问题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之后,罗书记以校党委书记的身份作了讲话。他首先对教师伦理委员会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成果表示充分的肯定。他再次强调,成立并做好教师伦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对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现代大学文化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他指出,教师伦理委员会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委员们既要认识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重困难,也要树立克服困难、有效推进工作的信心。要通过广泛学习和深入调研,找准切入点,逐步展开教师伦理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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