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我校采购招标工作新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28 | 浏览次数: 10 |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关于学校采购招标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师大资〔2020〕9号),我校采购招标工作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新规定。各部门工会使用工会经费采购招标货物或服务等也需遵照学校新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办理手续可咨询各单位采购招标管理人员。即日起经办员至校工会财务报账前需按新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
附件:关于学校采购招标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