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卡拉ok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浏览次数: 606







师大工〔201612



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

卡拉ok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充分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热爱祖国、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教职工的艺术情操,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经研究,定于今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举办2016年教职工卡拉ok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歌唱祖国 声动师大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1.初赛时间:20161026日(周三)下午2:00

地点:仓山校区教工活动中心

2.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会堂

三、参赛对象

凡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含各单位聘用2年以上的编制外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音乐学院声乐教师除外)。比赛中若有单位对编制外参赛选手资格表示疑议,需出示该选手聘任合同文本。凡违反规定者,取消该歌手比赛资格和名次。

四、比赛要求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按节目计数,在职在岗教职工人数为50人(含50人)以下单位可报2个,51-100人可报4个,101-150人可报6个,150以上可报6-8个。

2.参赛歌曲曲目不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中外作品均可。比赛不分唱法,演唱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均可,重唱不超过四重唱),歌曲不超过5分钟。进入决赛选手自备伴奏带。

3.报名截止时间为1020 日,请各单位务必在此时间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youli@fjnu.edu.cn,联系人游励,联系电话22867298

五、评分标准

1.本次比赛设有评奖环节,评委由5-7名相关专业人士组成。

2.初赛采取海选办法,清唱歌曲,评委现场投票,决定淘汰或晋级。决赛评奖时采用百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作为最后得分。

3.初赛选二十五至三十名选手进入决赛(视报名情况决定)

六、奖项设置

获得决赛前十名的选手为“十佳歌手”,其余进决赛的参赛歌手获“优秀歌手”奖,均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教职工卡拉ok比赛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10 12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委,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会;

分管校领导,各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会文艺委员。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1012日印发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教职工卡拉ok比赛报名表


序号

单位

曲目

姓名

性别

演唱

形式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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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演唱形式为独唱或重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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