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第一次发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25 | 浏览次数: 1532 |
各部门工会:
经过政府采购程序,我校2020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供货商已遴选出三家,分别是: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商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建乌状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做好2020年工会会员第一次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编在岗工会会员(凡2020年1月工资在册会员和2020年新进会员);按《福建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全职博士后、全职柔性人才,已加入工会的参照执行。
二、发放标准
1.2020年1月工资在册会员(不含2020年上半年退休的会员)和2020年6月30日前入会的新进会员按1600元/人/年发放;
2.2020年上半年退休的会员和2020年7月1日后入会的新进会员按800元/人/年发放。
三、发放时间
10月1日—10月20日。本次发放对象为2020年1月工资在册会员和2020年6月30日前入会的新进会员。
四、发放方式
1.会员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家入围供货商,在供货商网上商城(微信小程序)上,根据指定商品范围选购;
2.在发放时间内,会员在供货商网上商城(微信小程序)可采取一次性或多次购买的方式进行选购商品,供货商负责将会员选购的商品免费配送到家(免费配送起付线详见供货商提供的节日慰问品宣传方案);
3.在发放时间内,会员未在供货商网上商城(微信小程序)使用或未使用完当次发放标准金额(800元)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的福利。
五、其他事项
1.各部门工会将供货商提供的节日慰问品服务方案(附件1)向会员公布,并登记、汇总好会员选择供货商的摸底情况后,将摸底单(附件2)电子版分别于9月29日12:00前发送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
2.节日慰问品购买完成后,各部门工会需在10月26日前将工会会员本人签名的签领单(附件3)纸质版交到校工会;
3.各部门工会务必按上述时间节点报送相应材料,以免影响全校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的进度。
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既是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也是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充分体现了学校对工会会员的关怀与温暖。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致安排,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以上事项若有变动,以校工会通知为准。
附件:1.入围供货商节日慰问品服务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