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第一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 1532

各部门工会:

经过政府采购程序,我校2020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供货商已遴选出三家,分别是: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商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建乌状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做好2020年工会会员第一次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编在岗工会会员(凡20201月工资在册会员和2020年新进会员);按《福建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全职博士后、全职柔性人才,已加入工会的参照执行。

二、发放标准

1.20201月工资在册会员(不含2020年上半年退休的会员)和2020630日前入会的新进会员按1600//年发放;

2.2020年上半年退休的会员和202071日后入会的新进会员按800//年发放。

三、发放时间

101日—1020日。本次发放对象为20201月工资在册会员和2020630日前入会的新进会员。

四、发放方式

1.会员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家入围供货商,在供货商网上商城(微信小程序)上,根据指定商品范围选购;

2.在发放时间内,会员在供货商网上商城(微信小程序)可采取一次性或多次购买的方式进行选购商品,供货商负责将会员选购的商品免费配送到家(免费配送起付线详见供货商提供的节日慰问品宣传方案);

3.在发放时间内,会员未在供货商网上商城(微信小程序)使用或未使用完当次发放标准金额(800元)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的福利。

五、其他事项

1.各部门工会将供货商提供的节日慰问品服务方案(附件1)向会员公布,并登记、汇总好会员选择供货商的摸底情况后,将摸底单(附件2)电子版分别于92912:00发送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

2.节日慰问品购买完成后,各部门工会需在1026日前将工会会员本人签名的签领单(附件3)纸质版交到校工会;

3.各部门工会务必按上述时间节点报送相应材料,以免影响全校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的进度。

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既是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也是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充分体现了学校对工会会员的关怀与温暖。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致安排,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以上事项若有变动,以校工会通知为准。

 

附件:1.入围供货商节日慰问品服务方案

附件2:2020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摸底单.xlsx

      附件3:2020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发放签领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92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