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九届二次教代会重点提案质询测评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07 | 浏览次数: 255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重点提案办理质量,全力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办理九届二次教代会立案提案和回复九届二次教代会确定建议的通知》(师大学校办〔2020〕17号)精神,经研究,定于10月15日组织开展九届二次教代会重点提案质询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校分管领导,各重点提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各重点提案提案人,各代表团团长,校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
二、重点提案
1.关于“改善人文楼(主楼)办公条件”的提案
提案人:教育学部代表团,心理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索来达学院代表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代表团,经济学院代表团,法学院代表团。
主办单位:基建处
协办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关于“尽快推动在我校公共场所配置安装AED(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的提案
提案人: 张梅
主办单位:校医院
协办单位: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文明办
3.关于“解决仓山校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
提案人:冯直康、卢小香、姚莉芳、柯品惠、陈跃聪
主办单位:保卫处
协办单位:仓山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明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基建处
三、活动程序
1.教代会提案委主任介绍重点提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2.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作出答复;
3.各重点提案提案人,各代表团团长,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若对答复内容有疑义、异议,可继续提问、质询;
4.各重点提案提案人,各代表团团长,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对提案落实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四、相关要求
1.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提前认真研究承办的重点提案内容,提出落实提案的办理时间、组织方式和具体步骤,并重点介绍提案落实的进展情况。对于重点提案中不能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原因。
2.各重点提案提案人,各代表团团长,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认真听取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对重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