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浏览次数: 530

各代表团、各部门工会: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们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将于201812月下旬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目标

本次“双代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上的积极作用,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双一流”建设,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本次提案征集的目标是按照“双代会”的指导思想,围绕学校的奋斗目标和中心任务,结合学校当前的实际情况,广泛搜集校情民意,针对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并提出建议措施,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要求             

1.代表撰写提案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提案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2.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措施,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

3.提案应反映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以及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要有详实的分析,并提出实施的建议;不够条件形成提案的有关问题,可撰写成建议。(相关表格可到“校工会网站/文件汇编/表格下载”上下载)

4.提案和建议要求一事一案、一事一议。请勿将多个事项混杂在一个提案或建议里,否则视为无效提案或建议。

5.提案由“双代会”正式代表或代表团提出,代表提出的提案须由一位代表作为主提案人,三位以上代表或教职工附议方为有效。

6.提案或建议须按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录入,文句表达清晰,字迹清楚(一式二份,可复印)。

    7.各代表团提案、建议收齐汇总,并经代表团团长审阅符合要求后,由代表团秘书于1212日之前将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送“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提案组(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929室,联系人:张晓峰,联系电话:22867298,电子版发送到sdgh@fjnu.edu.cn)。由于时间较紧,逾期提交的提案将不予以立案。

    希望各代表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双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表.doc

          

 

 

   校第九次教代会暨第十二次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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