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第四次教职工大会暨第四次工会会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 448

614日下午,在旗山校区人文楼二楼法学院会议室隆重召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第四次教职工大会暨第四次工会会员大会,进行法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大会由法学院党委李锋书记主持。

法学院林旭霞院长首先代表党政领导向大会作了法学院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主要总结了学院一年来在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教学等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学院发展面临的形势及发展瓶颈,号召全体教职工再接再厉的克服困难争取更大进步。

法学院工会主席林少东老师向大会汇报了法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前期筹备情况,以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正式候选人产生的程序及结果。林少东老师还代表法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向大会上作了《法学院工会2013—2017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汇报了工会近四年的工作:1、坚持学院党委领导,夯实党政工共建家工作;二、进一步深化民主建设,发挥二级教代会制度,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三、积极配合学院,开展三育人工作,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四、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五、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六、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最后,林少东老师也谈到本届工会委员会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做了分析,并感谢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和帮助!

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锋老师向大会介绍了第四届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情况,并作了换届动员,强调重要性。

大会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关于开展部门工会和二级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师大工〔2017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差额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法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5名,按妊氏笔画排分别为:陈琳娜(女)、苏卡妮(女)、林少东、谢步高、彭桂兰(女)。选举结果有效,换届选举大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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