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六届“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14 | 浏览次数: 456 |
各有关部门工会:
为做好第十六届“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女大学生192名(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每人1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表现好;
4.生活节俭,无不良消费习惯。
三、申请审批流程
1.本科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学校发放;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研究生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2)→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学校发放。
3.学校根据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4.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行卡上。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本科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研究生下载附件2填写)。
2.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本科生信息的基础上,补填上研究生信息后打印)。
3.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资助人选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4.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和《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发放表》电子版发送至5933439@qq.com。
(二)时间地点
3月22日前,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