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六届“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次数: 456

各有关部门工会:

为做好第十六届“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女大学生192名(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每人1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表现好;

4.生活节俭,无不良消费习惯。

三、申请审批流程

1.本科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学校发放;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研究生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2)→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学校发放。

3.学校根据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4.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行卡上。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本科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研究生下载附件2填写)。

2.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本科生信息的基础上,补填上研究生信息后打印)。

3.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资助人选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4.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和《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发放表》电子版发送至5933439@qq.com

(二)时间地点

322日前,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会“春晖”助学金发放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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