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下午2点,伴随着洪亮的国歌声法学院在旗山校区学院会议室中召开院三届二次教代会暨三届二次工代会,共有代表16人、列席代表3人出席了会议。学院党委戴文坤副书记向大会致开幕词,学院党委李锋书记向大会致闭幕词。
本次会议代表们主要认真听取和充分讨论了王新红副院长向大会作的《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改革方案的决议》(试行)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的说明。与会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改革方案的决议》(试行)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代表们还认真审议了学院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工会工作报告。
本次教代会的胜利召开,代表们践行了参政议政职责,实现学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同时,也让代表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学院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如何结合学院教学及社会资源优势,发展法科实践教学办学特色及培养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