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弘扬奥运精神,活跃我校女教职工课余文化生活,经研究,拟举办全校女教职工健美操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0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体育节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旗山校区青春剧场。
三、参加办法
1.参加者须是本校工会女会员,包含编制外聘用制教职工女会员。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参加比赛情况将纳入今后党政工共建教工小家考评范围。
2.各单位参赛人数8-12人,另可报教练、领队各一人。
3.不得请外单位的人员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四、报名时间
截止至
五、比赛评分细则(附后)
六、奖励办法
1.比赛取前八名进行表彰,第九名以下为优秀奖。
2.第一名奖金1000元,第二、三名奖金800元,第四、五名奖金600元,第六、七、八名奖金500元,优秀奖奖金400元。
3.凡参赛队员(以实际上台比赛人数为准)按规定每人发50元的纪念品。
七、其他事项
1.本规则解释权归校工会女工部。
2.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福建师范大学女教工大众等级操四级成套动作评分细则
一、基本要求 1.每队人数在8—12人之间 2.全套动作要求至少有六次队形变化 3.自编动作部分要求独立编排。(给予10分加分) 4.服装要求统一,运动员穿适合进行健美操运动的服装即可,不统一或服装不符合要求扣出场分2分。 二、成套动作评分因素: 艺术编排:艺术分40分,对任何有艺术价值的编排给予评价。 完成情况:完成分60分,对所有动作错误按错误的大小扣减一定分值。 评判长减分 (一)艺术编排的评分因素与标准(40分) A.成套编排 20分(含规定多少队形变化,多长时间自编动作) B.音乐 4分(成套动作) C.创造性(独创性) 4分 D.表演(含表现分) 12分 (二)完成情况的评分因素与标准。(60分) A.技术技巧(指完美完成所有动作的能力。30分) a 身体姿态、控制能力。在完成动作时,始终保持身体正确姿态的能力。6分 b 动作的力度 6分 c 动作的准确性.动作技术规范,方向清楚,节奏感与韵律感协调一致,体现动作弹动与控制。 6分 d 动作的熟练性。动作技术熟练,轻松流畅。6分 e 动作的幅度。动作幅度大,避免“过伸”动作和大幅度的反关节动作。6分 B.一致性:指作为一个整体完成动作的能力。30分 a运动范围,整体完成动作时,运动范围一致。10分 b动作强度,参赛运动员完成动作应体现均衡与一致性的强度。10分 c表演技巧,参赛运动员应具有一致的表演技巧。 10分 (三) 评判长减分 A音乐问题 a 时间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 时间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 B 出场 a运动员被叫后20秒未出场,减2分 b运动员被叫后60秒未出场,弃权 C运动员着装不符合规定,减2分 D出界,减1分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