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0〕13号:关于召开校工会、教代会执委会2010年暑期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5浏览次数:116

 

 

 

各部门工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和省工会十二大精神,总结本学年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探讨今后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召开2010年暑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714719,分为两个阶段(详见附件):

(一)第一阶段:71415日在仓山校区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

(二)第二阶段:716赴广西师范大学学习考察。

二、参加对象

(一)第一阶段:校第八届教代会执委会暨校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校第十一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

(二)第二阶段:校第八届教代会执委会暨校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校第十一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校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暨校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校第十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2009年换届的原部门工会主席;校第五届师德之星。 

三、会议内容

(一)学习福建省工会十二大有关文件精神;

(二)评选2010年校“三育人”先进个人;

(三)总结2008-2010年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验收工作;

(四)总结20092010学年校工会、教代会工作;

(五)研究、讨论20102011学年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思路和第一学期工作计划。

(六)组织前往广西师范大学学习考察。

(七)其他有关事宜。

四、费用报销及其他:

(一)校第八届教代会执委会暨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校第十一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的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费自理,住宿费、会务费由校工会负责。

(二)校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暨校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校第十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2009年换届的原部门工会主席差旅费、会务费由校工会负责。

(三)校第五届师德之星差旅费、会务费由校工会负责。

(四)请与会人员务必准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附件:校工会、教代会执委会2010年暑期工作会议日程安排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10623

                          

 

 

主题词:工会  暑期工作会议  召开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