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倡导我校教职员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教工身体健康,增强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我校教工篮球运动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教工篮球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
第一阶段预赛在旗山校区篮球馆进行,第二阶段决赛部分场次安排在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进行。
三、参加办法
(一)比赛以部门工会为单位,设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各单位可报集体项目男、女各1队,运动员各12人;个人项目每项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领队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
(二)凡在职教职工会员,含各单位聘用1年以上的编制外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比赛中,若有单位对编制外参赛队员资格表示疑议,需出示该队员聘任合同文本。凡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单位比赛资格和名次,并通报批评。
(三)报名时间截止
四、竞赛办法
(一)集体项目:全场五对五比赛
1.采用分阶段分组循环制比赛。男队第一阶段分成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各小组前1、2名共八队进入第二阶段单循环比赛,决出1-8名。男队第一阶段获小组第三名(含第三名)以后的队伍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女队同男队一样进行第一和第二阶段分组单循环赛,决出1-4名(如报名队数多可决出1-6名)。
2.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2010年篮球规则。
3.特定规则:全场比赛时间为四节,每节12分钟;除第四节最后三分钟按规则停表外,凡违例、犯规均不停表(暂停时间不扣除)。
(二)个人项目
1.罚球比赛:比赛者位于罚球线,每人投篮十次,命中高者成绩优先,若人数较多可分预赛与决赛进行。
2.三分球远投比赛:分别在三分线上设置五个点(分别为零度角两点,四十五度角两点,弧顶一点),每人在每个点投篮两次,共投篮十次,命中高者成绩优先。
五、仲裁机构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林子华、高惠兰、毛宁、李彬源、王毅华、陈国瑞、张振华。
(二)裁判长:陈国瑞。裁判员由体育科学学院篮球专修班学生担任。
六、奖励办法
(一)集体项目男队取前八名,女队取前四(或六)名,个人项目各单项取前六名予以奖励。
(二)凡报名并参赛的队均按照规定人数发放纪念品(弃权队除外)。
七、其他
(一)特邀我校教授篮球队参加友谊比赛。
(二)每场比赛应准时按规定时间开始。迟到十分钟到场的队,以弃权论处。
(三)各队应准备两套比赛服装,并要有规定的明显数字号码(4-15),排在秩序册前面的比赛队伍穿浅色服装,排在秩序册后面的比赛队穿深色服装。
(四)如遇全校性活动,比赛日期顺延。
(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校工会体育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