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doc
各部门工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
一、竞赛方式和起止时间
竞赛主要根据《规定》(见附件)相关内容命题。请各部门于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参与奖1000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由竞赛举办方根据各地、各学校组织参赛情况确定。各等次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 元、三等奖500元;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年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获奖者。
三、活动要求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助推器,必将对学校的民主建设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校工会希望各部门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踊跃参加竞赛,加强宣传,把握精神实质,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各部门工会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完善教代会和职工大会制度,规范教代会程序,落实教代会职权,依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学校的民主化进程。
附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