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2〕30号:关于同意召开物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次数:64

物理与能源学院党委:

来函收悉。经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召开物理与能源学院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福建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此复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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