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2〕31号:福建师范大学工会、教代会执委会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及月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次数:113

本学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学校“十二五”工作大局,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部门工会活力,继续在组织、引导、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实现新的作为,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继续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弘扬师德风范,让教书育人的崇高品格和服务精神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二、积极参与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举办的庆祝第28个教师节活动,同时,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部署,组织形式多样的尊师重教活动。

三、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八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答复落实工作。

四、结合福州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方案,做好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第三期(2013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工作。

五、针对我校青年教职工多,特别是大龄单身青年教职工找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组织开展单身青年教职工联谊会,搭建鹊桥平台。

六、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与校团委一道,共同组织庆祝学校建校105周年诞辰师生文艺汇演活动。

七、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职工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组织教职工参加校第十届体育节暨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八、继续走访、慰问一线教职工、先进工作者和模范教师,走访、慰问重病和生活困难教职工,做好送温暖工作。

九、组织召开校党政工共建家2012年工作总结会暨2013年迎春联欢会。

    十、本学期月工作计划

(一)20127月、8

1.召开校工会、教代会执委会暑期工作会议。(办公室)

2.评选校第六届师德之星。(办公室)

3.评选校第一批“五一先锋岗”。(办公室)

4.组织优秀教师参加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与教务处联合,教科委、教科部)

5.组织校第五届十佳青年教师暑期疗休养活动。(办公室)

6.邀请汪征鲁教授为2012年新教师做师德讲座。(宣传部)

7.举办欢迎2012年新教师座谈会。(办公室、青工部)

8.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办公室、各部委)

(二)20129

1.参加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庆祝第28个教师节暨教师才艺展演活动。(办公室)

2.召开福建师范大学第28个教师节庆祝暨表彰大会。(办公室)

3.制作庆祝第28个教师节光荣榜,出版庆祝教师节校报专版。(宣传部)

4.围绕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师节庆祝活动主题,组织形式多样的尊师重教活动。(各部门工会)

5.参与学校走访、慰问一线教职工、先进工作者和模范教师,走访、慰问重病和困难教职工。(办公室)

6.做好八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答复落实工作。(提案委)

7.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教师伦理委员会)

8.开展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情况自查活动。(与校办、校纪委、监察处联合,民主监督委)

(三)201210

1.继续在全校深入开展“五一先锋岗”创建活动。(办公室)

2.结合福州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方案,继续组织教职工参加福州市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福利委、福利部,办公室)

3.开展第十届春晖助学金募捐活动。(女工委、女工部)

4.组织单身青年教职工联谊活动。(青工委、青工部)

5.与教务处联合开展2012-2013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教科委、教科部)

(四)201211

1.开展八届三次教代会重点提案面对面答复活动。(提案委)

2.组织教职工参加校第十届体育节暨教职工羽毛球比赛。(体育部)

3.召开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办公室、各部委)

4.开展庆祝学校105周年诞辰系列活动之师生文艺汇演。(与校团委联合,文娱部、办公室)

(五)201212

1.组织做好危、重病及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年终慰问和送温暖工作。(福利委、福利部)

2.召开校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研讨会。(民主监督委、组织部)

3.各部委组织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会议。(各部委)

(六)20131

1.召开校党政工共建家2012年工作总结会暨2013年迎春联欢会。(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

2.慰问武平县中堡镇大绩村、永丰乡恬下村两个挂钩扶贫村五保户、特困户。(办公室)

(七)常规工作

1.做好福建师大工会网页的更新工作和校内外信息报道工作。(宣传部)

2.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校情民意信息反馈》和《呈阅件》上呈工作。(办公室)

3.做好教职工来信来访登记、反馈和兄弟院校来访接待工作。(办公室)

4.做好文件、总结报告等材料起草、归档整理工作。(办公室)

5.坚持主席办公会议、两委(扩大)会议等例会制度。(办公室)

6.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的重点工作,讨论、审议和通过学校重大改革举措和方案。(各部委)

7.继续开展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坚持和完善学校重要工作和重要决策的听证会制度、通报会制度。(各部委)

8.继续做好劳动调解和法律援助有关工作。(劳动调解和法律援助部)

9.做好教师伦理委员会各项工作。

10.在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统一部署下配合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12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