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2〕38号:关于同意召开化学与化工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次数:97

化学与化工学院分党委:

来函收悉。经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召开化学与化工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福建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此复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