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3〕4号关于举办校第七届教职工乒乓球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155

各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倡导我校教职员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教职工身体健康,增强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我校教工乒乓球运动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校第七届教工乒乓球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3518开始,(每周六和周日全天)。

二、比赛地点

旗山校区乒乓球馆。

三、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参加办法

(一)比赛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团体各1-2队,每队运动员4名。男、女单打各13名运动员。

(二)凡在职教职工会员,含各单位聘用1年以上的编制外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比赛中,若有某个单位或个人对编制外参赛队员资格表示疑议,该队员需出示聘用合同文本。凡违反本条规定者,取消该单位比赛资格和名次,并在校内进行通报。

(三)体育科学学院除林学政、王丹虹两位专业老师不参加个人项目以外,其余不限。

(四)本届比赛欢迎校老体协组队参赛。

(三)报名表请到工会网站下载,并于2013412之前将报名表发到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

(四)请各部门工会体育委员于201358日下午2:30到校工会会议室抽签。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上届的比赛成绩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三)男、女团体均采用“斯韦思林杯”的比赛方式进行。即AXBY;CZAYBX。每场53胜,每局11分制。

(四)单打比赛采用淘汰附加赛,每场53胜。

(五)不执行“无遮挡发球”。

(六)比赛使用白色三星球。球拍自备。

(七)运动员服装的主题颜色不得与球的颜色相同。

(八)根据比赛时间,超过10分钟未到达比赛场地的按弃权论。

(九)运动员在比赛中就对手的发球合法性有异议时,裁判员将按照发球规则(除无遮挡发球)严格执行。

六、仲裁机构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林子华、高惠兰、毛宁、陈国瑞、张振华、王毅华、陈金章。

(二)裁判长:王丹虹。裁判员由体育科学学院学生担任。

七、奖励办法

(一)男女团体项目和男女单打项目均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二)凡报名并参赛的队均按照规定人数发放纪念品(弃权队除外)。

八、其他

(一)如遇全校性活动,比赛日期顺延。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校工会体育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报名表1.xls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326

 

 

 

 

 

 

 

 

 

 

 

 

 

 

抄送:各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年3月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