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的批复》(闽师委综〔2013〕19号)精神,定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第二十一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第二十二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校八届三次教代会暨十一届三次工代会以来的工作,部署新一年我校工会和教代会各项工作,审议通过《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等。
二、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讨论校领导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说明;
(三)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五)审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报告(书面);
(六)审议校八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书面);
(七)审议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报告(书面);
(八)审议通过《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
三、日程安排
大会拟于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会期1天。期间召开1次预备会、3次主席团会议、2次代表团讨论和2次全体代表会议。
(一)6月28日上午8:20-9:00,召开预备会。参加对象:正式代表、代表团秘书。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
(二)6月28日上午9:00-9:20、下午14:30-15:30和16:30-17:00,分别召开第一、二、三次主席团会议。参加对象:主席团全体成员。地点:图书馆会议室。
(三)6月28日上午11:10-12:00和下午13:30-15:00,安排各代表团讨论。参加对象: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地点:详见《会议指南》。
(四)6月28日上午9:30-11:00,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下午15:45-16:30和17:00-17:30,分两个阶段召开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参加对象:全体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会议指南》)。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参加会议代表、人员的通知工作,组织代表准时参加会议。代表28日当天已有安排相关工作的要提前做好调整,以确保能够准时参加会议。
(二)请各代表团秘书于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到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九层第四会议室领取会议材料。
学校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