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办〔2013〕53号 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11—2013年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1浏览次数:93

 

各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精神,推动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宣传我校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率先垂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经研究,定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开展20112013年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并在教学、科研、管理或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尊重同事、团结互助,模范处理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协作的关系,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人格魅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牢固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2.严格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3.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注重严慈相济、教学相长,并能够做到因材施教,诲人不倦,深受学生欢迎。

4.真心关爱学生,乐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有较强的管理育人意识,熟悉学校管理,积极推进教育管理改革,在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民主化中做出积极努力。

2.熟悉本岗位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能自觉学习和应用现代科学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

3.能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关心师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4.严以律己,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以正确的思想和言行引导学生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四)“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学校服务工作,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的思想,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2.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工作积极,任劳任怨,热情服务,勤于和善于为广大师生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

3. 坚持勤俭办事,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4. 虚心听取师生意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三、评选办法

(一)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中青年教师和女教师应占一定比例。各单位应充分发扬民主,由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上报候选人名单。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将评选30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比例原则上为15:10:5,评选时可根据实际推荐人数适当调整。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干部占正式人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已经获得同类同级荣誉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评审、表决,按20%的差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建议人选36人,并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最终人选。

四、评选材料要求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请到校工会网站上下载。

(二)候选人近三年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字数2000字左右,一式35份)。

(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摘要(字数300字以内,一式3份)。

五、表彰奖励

(一)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推荐评选省级以上先进个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在宣传栏、校报、工会网页上宣传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六、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2013626日前将推荐人选和材料(需加盖基层党组织和部门工会公章)送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陈金章,联系电话:22867298),并将候选人先进事迹及摘要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dgh@fj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七、注意事项

(一)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是我校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学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广泛发动教职工,严格把关,注意发现和总结新典型。

(二)撰写候选人事迹应围绕评选类别,侧重“育人”方面,注意抓典型事例,突出思想闪光点。

(三)各单位要通过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开展学习身边先进人物的活动,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表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67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三育人” 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表

                                  参选类别:_________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政治面貌

 

历次受奖

   

 

 

     

(本表请到校工会网站下载。为规范存档,请用A4纸打印,且表格不能分页,故此栏只填先进事迹摘要,具体事迹材料也用A4纸另附一份,并装订在本表后面)(填表时请将此说明删掉)

 

 

 

呈报单位

   

 

 

 

校工会

 

 

 

 

 

 

备注:1.参选类别选填: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本表仅一页,不能分页,具体事迹另附并装订在本表后面。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

        校领导,助理。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3年6月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