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党委:
你院《关于成立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的函》收悉。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组建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工会委员会,请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开展组建工作。
此复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抄送:校分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