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公司工会:
你公司《关于召开资产经营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校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召开资产经营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请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福建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此复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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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分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