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3〕35号 关于同意公共管理学院工会主席届中调整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3-12-18浏览次数:127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你院《关于学院工会委员会主席届中调整的函》收悉。由于贵院工会主席韦樟清同志工作变动,无法履行学院工会主席工作职责。现经贵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对学院工会主席进行届中调整。

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贵院意见,推选卢红飚同志为公共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并作为主席候选人。请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精神,做好有关选举工作。

此复!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114

 

  送:校分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31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