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4〕2号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关于开展八届四次教代会部分提案面对面答复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2浏览次数:574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促进提案落实工作,提高提案答复质量,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办理八届四次教代会立案提案和回复八届四次教代会确定建议的通知》(师大学校办[2013]83号)精神,经校工会、教代会执委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拟定于114日组织教代会提案代表与相关职能部门就八届四次教代会的部分提案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开展提案面对面答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情况

(一)第一组(校领导:许歌平

组长:高惠兰     副组长:赖正维

两委委员代表:黄荔钦、陈桂蓉、丁革民、陈敏、陈淑兰

提案人代表:彭新波、吴荔红、张晓峰、刘茵、廖志诚、刘宜平、骆积强、徐鑫镁、杨惠、朱昌义、郭躬德、陈由强、吴若菁、郭警修

秘书:陈久萍

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组织人事工作方面。

答复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和校工会作主答复,财务处、学工部(处)、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作补充答复。

时间安排:2014114日(周二)下午2:30

地点安排:旗山校区第三会议室

(二)第二组(校领导:王建南  凌启淡

组长:毛       副组长:张振华

两委委员代表:李湘敏、李延贵、陈国瑞、林少东、陈亦余

提案人代表:黄瑾、欧明俊、郭洪雷、陈庆元、兰春寿、吴青青、王建、洪晨晖、郭文钦、陈友铃、鲍智明、林丽蓉、任群英、何梅玲、郑耀星

秘书:王毅华

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后勤保障、校园建设和财务管理方面。

答复单位:学校办公室、文明办、研究生院、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教务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作主答复,宣传部、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体科院、校友会、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档案馆作补充答复。

时间安排:2014114日(周二)下午2:30

地点安排:旗山校区第十会议室

(三)第三组(校领导:汪文顶   

组长:林子华     副组长:林火南

两委委员代表:叶青、王平、何开松、黄义雄、林志强

提案人代表:赖恒、李晖、邱怡申、吴怡、陈钦慧、刘海清、林岚、戴文远、刘剑秋、张彦定、陈必链、郑小建、叶宙

秘书:陈金章

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研究生培养等方面。

答复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作主答复,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作补充答复。

时间安排:2014114日(周二)下午2:30

地点安排:旗山校区第七会议室

三、活动组织

(一)本次提案面对面答复活动的基本程序如下:

1.教代会代表小组组长提出相关提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2.各相关落实部门作出答复;

3.若对答复内容有疑义、异议,提案人和教代会代表可继续提问、质询;

4.相关部门继续做出解答。

(二)各落实答复部门应提前认真研讨相关提案内容,对提案的落实提出具体落实时间、方式和步骤。对于不能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的提案作出解释,说明原因。

(三)各组具体提案内容和答复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各组涉及的八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字体加粗的为重点提案)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1419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市总工会直属工会。

      校领导,各代表团,提案人代表

福建师范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201419日印发

附件

各组涉及的八届四次教代会提案

 

一、第一组

1.教育学院代表团:设法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超编问题

2.教育学院代表团吴荔红:对于60岁以上人员的返聘需提出具体条件。

3.文学院、传播学院代表团张晓峰:关于给予辅导员高级岗位聘任专用指标的提案。

4.社会历史学院代表团、外国语学院代表团刘茵:关于提高师大教职工薪资待遇的提案。

5.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代表团:进一步建立健全职称评聘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6.体育科学学院代表团:给特殊专业更大的用人自主权

7.体育科学学院代表团杨惠、朱昌义:加强人文关怀、关注中年教师的发展

8.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代表团郭躬德:在辅导员系列率先实行职员制,以保障辅导员队伍的稳定

9.生命科学学院代表团陈由强、郭文钦等:有关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的建议

10.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代表团:学校要给行政管理干部更多的发展空间

11.外国语学院代表团刘宜平:切实关心青年教师的身心健康

12.音乐学院代表团:关于“提案”的提案

13.机关第一代表团郭警修:推进学院内部管理方式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备注:19由人事处答复,财务处、学工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补充;10由组织部答复,人事处补充;1112由校工会答复,人事处补充;13由学校办公室答复,发展规划处补充。

 

二、第二组

1.经济学院代表团黄瑾:为部分学院的研究生搬迁新校区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2.文学院、传播学院代表团欧明俊:关于为长安山亭阁命名的提案

3.文学院、传播学院代表团郭洪雷:鼓励搞好高水平学术网站建设

4.文学院、传播学院代表团陈庆元,法学院代表团,外国语学院代表团兰春寿:为教师配备专用办公场所或研究室,创造宽松的教学科研环境

5.文学院、传播学院代表团陈庆元:尽快添置“中国基本古籍库”软件

6.文学院、传播学院代表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代表团王建,外国语学院代表团洪晨晖、刘茵: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和服务

7.体育科学学院代表团:旗山校区需建游泳馆

8.生命科学学院代表团陈由强、郭文钦等,图书馆代表团鲍智明:设立“校友之家”和“博物馆”,建立校友赠品陈列室及校友纪念品店

9.后勤代表团:关于旗山校区学生公寓区老化水泵房、电房设备改造的提案

10.后勤代表团任群英:加快两校区水电管网线路图纸建档工作

11.后勤代表团何梅玲:学校每年对幼儿园提供专项经费投入,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

12.地理科学学院、旅游学院代表团郑耀星,图书馆代表团李延贵:打造有师大特色的品牌校园景观,创建美丽师大

 

备注:1由研究生院答复,后勤管理处补充;212由文明办答复,后勤管理处补充;38由学校办公室答复,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宣传部、校友会、基建处、资产经营公司补充;4由资产管理处答复,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补充;5由图书馆答复,财务处、社会科学处补充;6由教务处答复,后勤管理处补充;7由发展规划处答复,基建处补充;9由后勤管理处答复,基建处、财务处、保卫处补充;10由基建处答复,档案馆和后勤管理处补充;11由财务处答复,人事处补充。

 

二、第三组

1.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代表团赖恒:学校参照全校性公共课津贴制度,全额承担起《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公共课教学人员的校内津贴部分

2.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代表团邱怡申、吴怡:加强校工科专业工程实训中心建设

3.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代表团吴怡:积极拓展国际化本科教育渠道

4.化学与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代表团陈钦慧、刘海清:加强工科新办专业的经费投入,确保教学运行需要

5.生命科学学院代表团刘剑秋、张彦定等:规范教学研究水平与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6.综合第一代表团郑小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教师下班辅导工作

7.校医院代表团:把《卫生健康教育》及《急救知识与技能》纳入学校选修课程

8.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代表团李晖:开放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招生计划

9.地理科学学院、旅游学院代表团林岚、戴文远等:改革我校理科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备注:17由教务处答复,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补充;89由研究生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