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4〕9号 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庆祝国庆教职工文艺汇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9浏览次数:348

 

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庆祝国庆

教职工文艺汇演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庆祝建国65周年,充分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热爱祖国、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为了进一步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教职工的艺术情操,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定于今年9月下旬举办2014年庆祝国庆教职工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9月下旬

二、活动地点

待定

三、活动主题

与祖国同行·相约中国梦

四、演员资格

校工会在职会员(含编制外聘满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因本次汇演具有比赛性质,若有单位对演员资格提出疑义,需出示该演员聘任合同文本。

五、节目申报要求

1.每个部门工会报1个节目(不含无伴舞的独唱、独奏),部门工会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含50人)允许联合组队,但不得弃权。节目要求内容健康、文明、短小精悍,用艺术的形式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唱响时代主旋律,体现师生精神风貌。

2.每个节目的人数不超过15人,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3.节目形式不限制,所有参赛节目自备相关伴奏带、乐器等,参赛节目按照抽签顺序上场。(走台和演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节目确定后请认真填写“节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文艺部QQ群:210346892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95日(星期五),联系人吴月萍,联系电话22867297

6.节目预选时间:2014917日(周三下午)。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汇演设有评奖环节,评委由若干名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奖时采用百分制,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作为该节目的最后得分。

2.本次汇演评奖设特别表演奖1名,优秀表演奖2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参与奖若干名;获奖节目和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奖金。

为确保本次汇演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工会积极参与,认真组织,抓紧排练,按时上报,真正把参演节目排练成精品奉献给全校师生。

 

附件:节目申报表2014年“庆国庆”教职工文艺汇演节目申报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526

                              

  送:校领导、助理,各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会文艺委员。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5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