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2014〕42号 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工会干部走访劳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3浏览次数:246

  榕工42号工会干部走访劳模活动通知.doc

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广泛

开展“工会干部走访劳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4430日在乌鲁木齐接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更好发挥劳模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工会干部走访劳模”活动,力争做到“劳模接触交流一个不漏、劳模信息采集一个不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可采取以下形式开展活动:

1.以举办学习读书班、座谈会等形式 组织劳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劳模面对面接触交流,听取劳模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邀请劳模代表列席工会的重要会议,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拓宽劳模工会工作参与度。

3.组织开展走访劳模活动。在职劳模到所在单位进行走访;年老行动不便的老劳模登门走访。

4.组织开展困难劳模慰问、劳模疗休养、劳模体检等活动。

二、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干部要积极参加走访劳模活动,把走访劳模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作为市总机关领导和干部下基层调研的一项内容。通过走访劳模活动,感受劳模工作生活,学习劳模伟大精神,不断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服务职工群众。

2.按照劳模的隶属关系开展走访活动。县(市)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负责走访所属的劳模;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参与走访劳模数量较多、走访有一定困难的县(市)区、产业所属的劳模。走访的同时为每一位劳模拍一张照片。

    3.结合走访劳模,实地了解劳模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推动劳模工作室创建工作,总结、宣传劳模工作室典型经验,发挥劳模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

4.把走访劳模活动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要充分利用走访劳模的有利契机,倾听劳模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劳模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劳模,及时将其纳入困难劳模档案,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积极与劳模所在单位沟通交流,为劳模更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征集劳模感言。向每位劳模征集一条体现劳模精神的感言。感言可以是一句话或几句话,也可以是一副对联或一首诗歌。

6.今年走访劳模活动以920日为一个节点,走访所属劳模的 50%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劳模走访任务。

在走访过程中各级工会要认真填写走访劳模信息登记表,活动结束时与所拍的劳模照片(以姓名+劳模编号命名)及活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简要的书面材料一并发送到福州市劳模办邮箱: lmb83253500@163.com

附件: 走访劳模信息登记表

 

福州市总工会

2014818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818日印发


附件

走访劳模信息登记表

单位:                                                    编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电 话

 

性 别

 

出生年月

 

何时退休

 

有否医保

 

家庭人口

 

本人月收入

 

家庭总收入

 

家庭月均生活费

 

何年获何级劳模称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保卡号

 

家庭人口经济收入(指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

称 谓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每月总收入

有否医保

说 明

 

 

 

 

 

 

 

 

 

 

 

 

 

 

 

 

 

 

 

 

 

 

 

 

走访情况(简要填写劳模的家庭困难情况,主要诉求,对工会的建议和意见)

 

劳模

 

个人

 

事迹

 

劳模感言

(体现劳模精神,可以是一句话或几句话,也可以是一副对联或一首诗歌)

 

工会干部

 

走访

(见面)时间

 

                                                                   

备注:1.此表每项必须由走访工会干部填写;2.编号按所在系统走访数序列进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