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现转发《关于补助重大项目支出的通知》(闽教科文卫体工〔2014〕40号)文件给你们。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分配给我校1个名额,凡是获得过我校校级以上模范职工小家的二级部门工会,均可以申报项目补助。因时间紧迫,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二级部门工会于12月2日(周二)下午14:00前提交申报材料。《2014年补助福建省模范教工小家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点此下载.doc)报送校工会202办公室(联系人:王毅华,联系电话:22867298)。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fjsdyh@qq.com。表格的页码及版面格式请不要随意变动。请注意截止上报时间,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校工会拟于12月3日(周三)下午14:00组织部分“两委”委员及部门工会主席前往申报单位职工小家进行现场查看,之后进行投票评选出1个候选小家,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申请项目补助。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28日
抄送:校分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印发
闽教科文卫体工〔2014〕40号
关于补助重大项目支出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教工之(小)家建设,经研究,决定在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及省模范职工之家的部分单位补助重大项目经费,用于创建省模范教工小家。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0所高校各推荐1个福建省模范教工小家。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的教工小家需获得校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小)家、教工之(小)家称号;
(二)推荐的教工小家需建立固定的教职工活动场所,器材、设备基本齐全,拟配备冰箱、微波炉、健康按摩椅等设备。
(三)推荐的教工小家必须在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四)请于12月5日前填写《2014年福建省模范教工小家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五)各单位财务账号同时发到邮箱:1632207560@qq.com
三、验收表彰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于12月初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福建省模范教工小家”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申报创建经费补助。
联系电话:0591-87713827、87731470
电子邮箱:1632207560@qq.com
附件:2014年福建省模范教工小家申报表
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
2014年补助福建省模范教工小家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
负责人 (本单位工会负责人) | |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建设方式 | □新建 □改建(扩建) | |||||
场地面积 | | 产权所有 | | |||
教职工人数 | | 投入总额 | 万元 | |||
器材设备 | ||||||
冰箱 | □有 □没有 | 健康按摩椅 | □有 □没有 | |||
微波炉 | □有 □没有 | 其他设备 | □有 □没有 | |||
其他:(请补充填写) | ||||||
申报补助单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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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单位党委盖章) (二级部门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公示情况 | | |||||
学校工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抄送: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