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总工发〔2015〕22号)和省总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的相关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1个部门工会参评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现将推荐参评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具有省级模范职工小家或先进职工小家称号的部门工会(我校历年获得单位详见附件1)。已经获得过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部门工会在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开展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教职工工作、学习和休息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部门工会自主申报。
(二)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根据申报集体的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单位,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四、申报材料
(一)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一式3份)。申报登记表请到本通知附件2中下载。填写时请注意阅读表格后面的填表说明。
(二)申报单位事迹材料(应围绕本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00字左右,正反面双面打印35份)。
六、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7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登记表和申报单位事迹材料纸质版送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毅华,联系电话:2286729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dgh@fj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1、我校历年获得省级模范职工小家和先进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
2、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点此下载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附件1
我校历年获得省级模范职工小家和先进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
一、福建省模范职工小家〔7个〕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已于2003年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地理科学学院(2002年)
社会历史学院(2002年)
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2004年)
图书馆(2005年)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2008年)
外国语学院(2010年)
二、福建省先进职工小家〔6个〕
文学院(2006年)
生命科学学院(2006年)
协和学院(2008年)
体育科学学院(2012年)
经济学院(2012年)
应用科技学院(2012)
附件2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申报登记表
工会分会(小组)名称: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制
工会分会 (小组)名称 | | 所属基层工会 名称 | | ||
工会分会主席 (小组长)姓名 | | 职工人数 | | ||
工会类型 | | 会员人数 | | ||
单位所属产业 | | 获得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时间 | | ||
何时获得何种 荣誉称号 | | ||||
主要先进事迹 | |||||
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 | 公示时间与结果 | ||||
| | ||||
基层工会委员会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基层单位党组织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市级工会 产业工会 意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省级工会、全国产业工会 意 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全 国 总 工 会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