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请根据闽妇〔2015〕101号要求推荐第十届全国五好家庭候选家庭1户。因时间紧迫,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16年1月22日前报送校工会,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联系电话:0591-22867298,邮箱:sdgh@fjnu.edu.cn。
填表说明:表格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张上;主要事迹简介按照“五好文明家庭”的五个评选条件填写,内容要求暨详实又简洁,表格整体内容不要超过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
附件:
1、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点此下载表格.doc
2、福建省妇联关于推荐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闽妇〔2015〕101号)
校工会组织部
2016年1月21日
附件1:点此下载表格.doc
附件2:
闽妇〔2015〕101号
福建省妇联关于推荐
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设区市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国资委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驻闽部队: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15〕44号)精神,现将我省组织推荐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国五好文明家庭30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3户。
二、推荐条件
(一)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3.学习进取,科学教子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二)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条件
在符合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更加凸显群众性、先进性和代表性。所推荐的标兵家庭要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方面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切实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得社会认同与赞誉,是全国广大家庭学习的典范。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推荐名额,通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办法,等额推荐。候选家庭在推荐上报前要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和接受群众评议工作。
2.各推荐单位所推荐的候选家庭要充分体现近两年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成果,体现群众代表性,一般应从省级以上“最美家庭”中产生。
3.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二份报送至省妇联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除登记表外,需另提交电子版的2000字事迹材料和家庭生活照3-5张。
联系 人:谢德权朱亮埜
电话:0591-8381519587718583
邮箱:fjsflxcb@163.com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63号
邮 编:350003
附件:
1.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2.第十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登记表
福建省妇联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