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科技学院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奖励
发布时间:2010-01-19 浏览次数: 147

    为了更好的鼓励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应用科技学院制订了《福建师范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关于鼓励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师大应科【20096号)。今年1月份,根据这一办法,我院通过毕业生本人申请、年级审核推荐、学院复核等程序,对已获得学校奖励的福州轩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自主创业项目的72009届毕业生予以了配套奖励;对泉州市丰泽区蒸佳香餐馆等4个自主创业项目的42009届毕业生予以奖励,奖励额度共计13800元。值此,我院将继续实行这一办法,对2010届毕业生中有创业想法的同学给予极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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