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膺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称号
发布时间:2011-12-23 浏览次数: 90

1222日,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在福建会堂召开,隆重命名和表彰了第三批全国和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学校)。我校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荣获“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称号,校党委罗萤书记参加全会,并作为“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高校代表上台领奖。

省级文明学校是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突出,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的学校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自我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按照“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蝉联六届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宣传部(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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