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记“12.4”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14 浏览次数: 72

今年12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今天,由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金洲社区和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展开。

本次普法活动的主题是“欲食天下鲜,法伴安全行”,活动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等为口号,在金洲社区和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两地同时展开为金洲社区居民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宣传2015101日国家正式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主要分为七个环节,除了发放传单,趣味猜谜外,还有趣味小实验和现场法律咨询等环节,周围的路人群众纷纷加入活动,猜灯谜和看实验的人络绎不绝,在获得小礼品的同时了解了食品安全知识。其中,由校工会邀请的、来自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与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的指导老师和专职律师在现场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为群众们排忧解难,指点迷津,帮助群众在生活中更好地通过法律的视角去看待和解决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

每年的124日,福建师范大学工会都会与法学院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积极响应普法政策,帮助法律法规更好地被宣传、被熟悉的同时,也可提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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