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复兴有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书法摄影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283

各单位: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充分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展现我校教职工爱党爱国的深厚情怀和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在“双一流”建设中当好主力军、建功新时代,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强国复兴有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书法摄影展,面向全校教职工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集中展示和反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以及我校师生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精神面貌。

二、参加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作品征集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分为书法、摄影两大类。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内容健康文明、格调清新高雅,具有思想性、艺术性。

2.各单位须分别推荐摄影和书法作品不少于两件参赛。

3.摄影作品文件格式为jpg ,大小为5M以上。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 4—6幅。允许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挖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不得添加画框、文字及符号等元素。

4.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6尺宣纸大小,草书、篆书须另附正楷释文。作品无需装裱。

5.作品无需装裱(简托除外),专家评出参展作品后,统一装裱。

(二)征稿方式与时间

摄影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形式,书法作品只接受原件。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创作时间、联系方式、单位。各单位工会须在2024年9月27日前提交本单位报名表(详见附件)和作品。报名表纸质版和书法作品报送至校工会921办公室,报名表电子版和摄影作品发送至邮箱sdgh@fj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22867298

四、作品评选

由举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公正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将展出。

五、作品展览

展览时间:2024年10月

展览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展厅

六、承办单位

美术学院

 

附件:“强国复兴有我”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书法摄影展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强国复兴有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书法摄影展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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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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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作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