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届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拟资助女大学生115名(各学院资助名额详见附件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金额为2000元/生;资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女大学生金额为3000元/生。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春晖助学金资助我校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
1.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品质优良,未受过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学年专业学习成绩位居同年级本专业前70%,且考试无挂科。
3.生活节俭,无不合理消费行为或奢侈浪费行为。
4.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二)资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女大学生
除了满足以上1-4个条件之外,还需在学习成绩、科研及专业学科竞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申请审批流程
(一)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三天→学校复核→学校发放。
(二)学校根据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三)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行卡上。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第二十届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
3.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二)时间安排
11月20日前,学生完成申报工作,学院完成审核、公示工作。
11月21日前,各学院将纸质材料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校工会9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h220722@163.com。
五、其他有关事项
领取《春晖感谢状》、《来自春晖助学的一封信》,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
3.第二十届春晖助学金资助人选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