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校办〔2012〕5号:学校办公室关于恢复开展师生工间、课间广播操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4浏览次数:112

 

                           师大学校办1205.doc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健康理念和锻炼意识,推进“健康师大”建设,经研究,决定恢复师生工间、课间广播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形式

工间操、课间操以开展第九套广播操为主,坐班制单位尽可能集中锻炼,主要集中地点包括校部办公楼前、图书馆广场、人文楼广场、理工楼广场等,31日—15日,各集中地点均有体育科学学院志愿者带操;不能集中锻炼的师生,可根据广播操音乐,因地制宜,主动参与。

二、时间安排

201231日起,每周的周一至周五上午10:0510:15恢复播放第九套广播操音乐,鼓励师生进行工间操、课间操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间操、课间操活动,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广工间操、课间操对于促进“健康师大”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参加健身运动,确保工间操、课间操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加强师生第九套大众广播操培训,充分发挥学校培训骨干的力量,主动联系体育科学学院,认真组织培训活动,积极在教职工中推广第九套广播操。

(三)发挥公共体育课堂的教育作用,教务处和体育科学学院要把第九套大众广播操列为学生公共体育课的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第九套广播操培训和考核。

(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加强对开展工间操、课间操活动的宣传,营造“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氛围,引导广大师生树立自我保健和锻炼意识,增强广大师生的身体素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