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大会于5月21日下午在旗山校区第十会议室举行。校领导罗萤、黄汉升、许歌平,校首届教师伦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纪委许歌平书记主持。
大会选举许歌平同志为校首届教师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桂蓉、林旭霞同志为副主任委员,讨论通过了《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章程(审议稿)》。罗萤书记、黄汉升校长共同为校教师伦理委员会授牌。
罗萤书记在会上讲话。他指出,成立学校教师伦理委员会是一项开创性、探索性的工作。一百年前,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是中国最早加入现代师范教育探索的学校之一;一百年后,我们又率先成立教师伦理委员会,进一步探索“师德为先”的教师专业化建设的深刻内涵和有效途径。他强调,师德建设如何内化为教师自觉,不仅要靠学校党政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推动,更希望通过教师伦理委员会的有效工作,促使师德建设从行政思维向价值思维转化,从行政推动走向教师自律,从而真正建立起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他希望,第一届委员一开始就应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紧紧依靠广大师生,把师生对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的认识和价值判断能力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形成正确导向,使百年师大教书育人的传统,真正成为不断传承创新的大学文化。
校教师伦理委员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指导学校师德建设的决策咨询、评议和协调机构。其成员由法学专家、伦理学专家、心理学家、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首届教师伦理委员会委员共23人,是在全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初步人选的基础上,经协商酝酿、民主投票选举产生的。
(校工会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