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申报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小家)、五一先锋号的通知》(闽教科文卫体工〔2017〕29号)文件精神,分配给我校3个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的名额。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已获得过校先进或校模范职工小家,且在党政工共建、职工队伍建设、服务职工群众、开展活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表现,但未获得过上级模范(或先进)表彰的单位中推荐以下3个部门工会申报2017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现公示如下:
机关工会、公共管理学院工会、化学与材料学院工会。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2月4日
联系电话: 0591-22867298(校工会)
0591-22867115(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