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5-19 | 浏览次数: 10 |
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2023〕9号)精神和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通知精神,各直属单位可推荐“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参评单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优先从未获评省模范职工小家、省先进职工小家的单位中产生。我校未获评省模范职工小家、省先进职工小家且有获评过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的单位共有5个:化学与材料学院工会(2018年)、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工会(公共管理学院工会,2018年获评)、物理与能源学院工会(2020年)、法学院工会(2020年)、美术学院工会(2020年)。
二、推荐方式
1.5月21日前,由符合条件的部门工会自主申报,并将《全国模范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推荐表》《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sdgh@fjnu.edu.cn,联系人:张晓峰,22867298。
2.5月22日,召开“两委”委员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产生“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参评单位。
3.推荐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三、其他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部门工会向所在单位党委汇报本次推荐评选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未尽事宜,以校工会通知为准。
附件1: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pdf
校工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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